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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新能源绿色智造产业园防洪排涝桥工程中标公告
公告名称:
[滨海县]新能源绿色智造产业园防洪排涝桥工程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9-16
详细内容:

2026年9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9月30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工后恢复01标

(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E3203010380000099005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9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后恢复01标(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徐州淮信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工后恢复01标

2.2建设地点:徐州市

2.3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道路及绿化工后恢复,其中道路恢复范围为:桥上村站、第一人民医院站、湘江路站、矿大南湖校区站、南~七区间风井、七里沟站、汽车南站、杨山路站和景观路站的道路工后恢复中的道路工程;桥上村站、第一人民医院站、矿大南湖校区站、七里沟站、杨山路站的交通工程(含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及各类监控系统);桥上村站、杨山路站的道路收水井及其连接管;南~七区间风井排水工程及相关排水许可办理及桥上村站的路灯恢复。

绿化恢复范围为:桥上村站、嘉和路站、三环南路站、西贺站、杨山路站部分区域绿化。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自大学路与珠江西路交叉口处的桥上村站,沿大学路、三环南路、新泉路、规划中央活力区道路、汉源大道、长安大道、宝莲寺路、蟠桃山路等道路敷设,止于驮蓝山路站,起终点预留二期延伸条件,线路全长26.2公里。全线共设置19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其中南三环路站、七里沟站、中央活力区中心站、乔家湖站、驮蓝山路站等为换乘站,桥上村站、泰山路站、西贺站预留换乘条件。新建徐海路车辆段1处。不新建控制中心和主变电所,分别利用6号线赵武控制中心以及1号线乔家湖、2号线梨园主变电所。设置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站台门、升降设备、门禁、安防等系统。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970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工程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道路及绿化工后恢复,其中道路恢复范围为:桥上村站、第一人民医院站、湘江路站、矿大南湖校区站、南~七区间风井、七里沟站、汽车南站、杨山路站和景观路站的道路工后恢复中的道路工程;桥上村站、第一人民医院站、矿大南湖校区站、七里沟站、杨山路站的交通工程(含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及各类监控系统);桥上村站、杨山路站的道路收水井及其连接管;南~七区间风井排水工程及相关排水许可办理及桥上村站的路灯恢复。

绿化恢复范围为:桥上村站、嘉和路站、三环南路站、西贺站、杨山路站部分区域绿化。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工期:450日历天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年8月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8月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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