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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泰兴市大庆西路19号地块范围内房屋拆除项目
公告名称:
【泰兴市】泰兴市大庆西路19号地块范围内房屋拆除项目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5-10-26
详细内容:

泰兴市大庆西路19号地块范围内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襟江文旅有限公司的泰兴市大庆西路19号地块范围内房屋拆除项目已经计划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泰兴市大庆西路19号地块(投标人须自行到现场踏勘)。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652.86㎡(不含简易房,实际以最终签约协议面积为准,多退少补),拆除构(建)筑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3)残值费:24元/㎡(净残值),报价不得低于残值费,报价低于残值费为无效报价。(注:本项目是指中标单位承接该项目,并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缴纳最终的残值费)

(4)拆除期限:4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建筑垃圾清理至素土)。

3、招标范围及内容:泰兴市大庆西路19号地块范围内房屋的拆除(含局部混凝土路面、建筑垃圾处理)。

4、缴纳方式: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按暂定拆除建筑面积计算残值费(残值费=10652.86㎡×中标残值费单价),一次性缴纳全额残值费至泰兴市襟江文旅有限公司账户,施工结束后按实际拆除建筑面积(不含简易房)和中标单价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其他

①☑自2023年11月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4年11月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2025年8月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②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③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注:5.3(1)、5.3(2)、5.3(4)、5.4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本项目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

银行账号:1115926009300164752

缴纳形式: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

注:若投标人有恶意报价、扰乱开评标秩序、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惩处。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下列资料至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泰兴市永信大厦416室)获取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投标人为被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4时30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邮箱收到投标文件电子邮件的记录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3日14时30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使用“腾讯会议”线上召开,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15分钟内自行进入腾讯会议视频开标会场(会议ID见招标文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0、本次项目只进行一次报价,投标函中报价即为最终报价;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最高的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拆除残值底价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襟江文旅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鑫泰大厦15楼

联系人:黄更欣

电话:158610761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永信大厦416室

联系人:陈锴

电话:0523-87766859

12、本招标公告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025.10.24泰兴市大庆西路19号地块范围内房屋拆除项目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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