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和公益诉讼办案平台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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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和公益诉讼办案平台服务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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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和公益诉讼办案平台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财办 采〔2020〕15 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和公益诉讼办案平台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5)财务状况报告(二选一):①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为零申报企业提供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存的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此条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11)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供应商请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49781035@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张工,电话:182 0298 4436)。报名资料核实无误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请及时查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杨陵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杨陵区安康路东段
联系方式:029-87012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玖聚常安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富北高银28幢2单元1718室
联系方式:182 0298 4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2 0298 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