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夷陵区分公司现对其拥有的夷陵区夷兴大道82号卖场一楼自东向西第4间、卖场三楼东边户及办公楼一楼第3-6件房屋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方及招租标的
(一)招租方: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夷陵区分公司
(二)招租标的简介
本次拟出租的房屋位于夷兴大道82号地处夷陵区区政府地段,紧邻夷陵国贸卖场。第一处房屋为卖场一楼自东向西第4间房屋,出租面积75㎡;第二处房屋为卖场三楼东边户,出租面积300㎡;第三处房屋为办公楼一楼第3-6间,出租面积132.38㎡。
二、招租底价及期限
第一处房屋年租金最低报价112680元,招租期限为3年2个月,年租金逐年递增8‰;第二处房屋年租金最低报价53364元,招租期限为3年,年租金逐年递增1%;第三处房屋年租金最低报价24000元,招租期限为1年。
合同期内租金以中标价缴纳。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招租方将对该处房屋对外公开招租。
三、房屋用途
该房产为商业用房及仓储用房,承租人一旦竞标成功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的相关规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房屋使用方案施工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该房屋承租人中标后只许本人使用,不得进行二次转租。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经营范围为健康咨询、商品零售批发、食品销售、鞋帽、品牌服饰、家电、化妆品、金银珠宝首饰、药品、文化教育等相关产业,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经营项目。
五、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比例及时间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25年10月24日8:00时起至2025年11月2日17:00时止。
七、承租人确认方式
本次房屋承租人的确定,有效最高报价者中标的方式确定。
(一)公告截止前意向承租方均可前往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夷陵区分公司房屋招租工作小组咨询、申请报价,申请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租公告截止后,在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夷陵区分公司,按照招租公告约定的时间,意向承租人向出租方报价。
(三)公告截止后一日,在夷陵区分公司组成的招租评标小组的监督下,依据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
八、房产租金和房产评估费
(一)房产租金
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将当期房产租金支付至夷陵区分公司指定账户,其余租金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由承租方按时直接支付至夷陵区分公司指定账户。
(二)房产评估费
开标竞价结束后,确定中标的承租人,需向夷陵区分公司支付房产评估费用,计1000元。
九、联系方式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夷陵区分公司房屋招租工作小组
电话:0717-6221395
联系人:童潇寻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夷陵区分公司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