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雍景·致臻澜庭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雍景·致臻澜庭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2-511302-04-01-917936】FGQB-004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港航清泉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港航清泉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2-511302-04-01-917936】FGQB-004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雍景·致臻澜庭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荆溪街道。
2.3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滨江大道与卓越路和诚勇路交叉口之间路段西侧,项目用地55704.8㎡(83.558亩),容积率2.2,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22550.56㎡。总建筑面积约174181.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9535.2㎡,地下建筑面积44646㎡。
2.4招标范围:雍景·致臻澜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具体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全过程设计、设计估算、施工过程服务及后续相关服务(含报建、设计技术交底答疑、零星钢结构设计、设计变更、现场服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驻场等)及本招标文件所示全部设计工作。详见设计费用清单及合同。
2.5设计服务期限:建筑设计为85日历天;幕墙设计为35日历天;景观设计为105日历天;室内设计(含接待中心、样板房、公区、架空层、物业及配套用房等)为60日历天;高低压供配电设计为20日历天;弱电智能化设计为90日历天;泛光照明设计为90日历天;导识标识及车库画线设计为90日历天。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设计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包括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在1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同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0月23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港航清泉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充市顺庆区临江大道
邮 编: 637000
联 系 人: 谭女士
电 话: 028-61611580
传 真:
电子邮件: 251681210@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D1-401室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谭先生、蒋先生
电 话: 19150128613
传 真:
电子邮件: jianglin@cntcitc.com.cn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年10月2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