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弥散残气肺功能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与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弥散残气肺功能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失信行为记录;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材料。
1.发售期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线上获取:在采购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sxdszby@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旬阳县祝尔慷大道4号
联系方式:15591590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顶晟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2825号绿地鸿海大厦7幢20704室
联系方式:17309277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730927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