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阳离子絮凝剂(固体)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阳离子絮凝剂(固体)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阳离子絮凝剂(固体)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XZDCG2025-066
3.预算金额及数量:
(1)预算金额:547.4万元
(2)采购数量: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北郊水质净化厂、东河东水质净化厂、万水泉水质净化厂、九原水质净化厂、东郊水质净化厂和青山再生水厂,计划年使用量约为200吨/年,年费用约为322万元;
第二标段:南郊水质净化厂,计划年使用量约为140吨/年,年费用约为225.4万元。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标段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第二标段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第二标段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阳离子絮凝剂(固体)(以下简称药剂)采购项目(货物类),主要服务对象是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七座水质净化厂(北郊水质净化厂、东河东水质净化厂、万水泉水质净化厂、九原水质净化厂和包头市东郊水质净化厂、青山再生水厂和南郊水质净化厂)。
(2)具体要求
①时间要求:供货期1年或供应量达到招标数量。
②药剂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和本合同相关约定,供货的产品质量应优于本次招标过程中对样品检测的实验结果,且符合《水处理剂 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 31246-2014)中表1的指标要求。具体产品质量要求列表如下: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1
外观
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2
相对分子质量
≥1200万
3
阳离子度
≥43%
4
固含量(固体)
≥88%
5
丙烯酰胺单体含量(干基)
≤0.1%
6
溶解时间(1g/L)
≤60min
7
水不溶物
≤0.3%
8
筛余物(1.40mm筛网)
≤5%
9
筛余物(180μm筛网)
≥85%
10
硫酸盐(SO4)含量
≤0.05g/g
11
氯化物(CL)含量
≤0.05g/g
12
灼烧残留物
<3%
13
药剂投加实验
按照投标单位单耗高低打分
③为保证后续使用过程中药剂质控、品控达到生产稳定运行要求,各厂将对每批次药剂留样、抽检,若当批次药剂不符合要求药剂质量标准的(样品检测的实验结果数据±10%范围内),将拒付三次(含当批次)药剂费用。
④在本次采购周期内,若发生两次及以上不满足生产稳定运行的药剂质量要求的情况,将提前解约,并按违约处理,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应付药剂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为药剂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应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
3.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药剂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水处理剂 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 31246-2014)中表1所有指标、样品的物性实验结果和成分分析、其他应自行申告的内容等;报告检测内容除“灼烧残留物、药剂投加单耗”外,其余项需应检尽检,还应包含成分分析,不得缺项、遗漏;报告检测结果需要符合标准限值、检测方法需要符合GB/T 31246-2014标准要求;
4.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登记报名,满足资格的投标人需进行投加实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投标人需提供药剂的样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投加实验,投加实验由具有CMA(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进行。
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有效期内副本)及复印件叁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4.网站查询截图(资格要求中的第4、5项);
5.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
6.授权经销商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并加盖公章;
7.药剂检测报告(资格要求中的第3项);
8.提交的药剂样品应平均分为5份(液态样品应使用透明密封塑料瓶体盛装,每份净重不少于100 ml,不得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明显标记),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随机编号封存。投标人领取对应编号。
四、招标文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 时间:2025年10月21日上午09:00起至2025年10月28日下午17:30止,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
(二) 地点: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B座13层1308室)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30
(二)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荣仕雅园区B座4楼)
(三)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nmgcqjy.ejy365.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平台服务费
中标人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 元按照 500 元缴纳。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
联系人:王部长
电话:0472-3312966
监督部门: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办公室
招标代理:内蒙古信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472-5889217
邮 箱:nmgxzd@126.com
2025年10月21日
格式见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报名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天,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联系电话:邮箱: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名: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日期:年 月日
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供应商
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背面
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背面
格式见附件2
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邮箱
注意事项:
一、请认真填写以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填写信息有误导致其投标失败的任何后果及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二、请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规定时间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三、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有关本项目招标的重要信息,请随时注意查阅 “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s://zfcg.baotou.gov.cn/”招标及更正公告。
六、本表内容需机打填写,如授权委托人签字时须与其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一致。
投标单位已知悉以上事项且同意遵守上述规定及要求!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