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松材线虫病树干注药防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 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松材线虫病树干注药防治)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从磋商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 年 6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预留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凡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于上述要求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本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狮子湾立信财务二楼领取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