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区分局坡头派出所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区分局坡头派出所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5)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六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供应商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供应商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1、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
2、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
地址:铜川市新区咸丰路8号
联系方式:19909190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广茂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市本级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长虹南路山水雅庭3幢1单元10901室
联系方式:15353839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倩
电话:1535383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