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9号楼3台组合式空调机组表冷器维修更换):
合同包预算金额:133,81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3,81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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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
9号楼3台组合式空调机组表冷器维修更换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3,8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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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商务条款执行(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9号楼3台组合式空调机组表冷器维修更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9号楼3台组合式空调机组表冷器维修更换)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授权委托: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2025年4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或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承诺函: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8)特定资质:供应商提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工程的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工程的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承接工程的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承接工程的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工程的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应提供承接工程的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本项目支持线上或线下报名。
线上报名: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邮箱877581736@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电话:029-87888601转800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并确认报名资料合格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请及时查收。
线下报名: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南口)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办理联系方式:87888601-8006;
3、报名邮箱:877581736@qq.com;
4、开户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关支行;
6、账 号:3700021509024616202;
注意:以上账户为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