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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241号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5-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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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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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241号经吴忠市人民政府批准,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地块的基本情况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供地状况使用年限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挂牌(报价)截止时间容积率(R)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建筑密度%(JM)建筑系数%(JX)绿地率%(L)吴地(G)[2025]-23号利通城区吴灵路南侧、李园小区西侧、竹溪里小区东侧3344.6平方米(合5.02亩)城镇住宅用地1< R ≤2.3JM≤25L≥25净地70年982.98982.98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2025年11月18日16时30分2025年11月20日09时20分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zrzy.ggzyjy.fzggw.nx.gov.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吴地(G)[2025]-23号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zrzy.ggzyjy.fzggw.nx.gov.cn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五、注意事项1.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2.该宗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需按照吴忠市政府办公室《吴忠市区城镇危房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吴政办规发〔2025〕1 号)和利通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等“1+4”方案的通知》(吴利党办综〔2025〕33 号)文件要求,配套建设 60 套 7602 平方米住宅(每套 126.7m2),由利通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核算建设成本价与竞得人进行结算支付,用于城市危险房屋消险改造项目住户回迁安置。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交易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女士、吴女士。联系电话:0951-6891025、6891023。2.出让人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36号;联系人:牛先生;联系电话:0953-2020015。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zrzy.ggzyjy.fzggw.nx.gov.cn,点击登录/注册办理。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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