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设备更新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
或在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
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网站(www.ccgp.go v.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1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12)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最高限价:418900.00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半坡博物馆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半坡路155号
联系方式:029-83325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部项目管理(陕西)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长安国际F座20层2005 室
联系方式:029-85257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悦
电话:029-8525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