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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芦台农场农业发展中心粮食仓储加工项目(一期)
公告名称:
河北省芦台农场农业发展中心粮食仓储加工项目(一期)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5-10-20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芦台农场农业发展中心粮食仓储加工项目(一期)已由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芦发改投资备字[2025]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省芦台农场农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829.7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507.379898 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新建仓库2996.00平方米,办公用房5间共计120平方米,门卫室18.08平方米,以及园区道路、给水、电气、消防等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农业总公司三社区。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河北省芦台农场农业发展中心粮食仓储加工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07.379898万元。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其他: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河北省芦台农场农业发展中心粮食仓储加工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 ①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1 9:002025-10-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因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2.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向河北金轩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王海新,联系电话:18132516670。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电话:022-69388545



电子邮箱:Ghj1111@126.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芦台农场农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金轩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芦台经济开发区 地址: 唐山市路北区祥富里裕华道237号二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漾 联系人: 王海新
电话: 022-69389113 电话: 0315-2211526/1813251667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jinxuanzb@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0 账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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