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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5号楼电梯井道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5号楼电梯井道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5-10-20
详细内容: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5号楼电梯井道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5号楼电梯井道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5411GZC204010901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5号楼电梯井道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0,597.8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5号楼电梯井道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270,597.8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5号楼电梯井道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70,597.85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收到甲方进场要求后,8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工作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盖章签署合格的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清缴报告; 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③新成立的单位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单位指在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情况若只提供财务报表将被否决投标);④盖章签署合格的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盖章签署合格的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5号楼电梯井道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首次响应文件须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注:1.中小企业以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20b0f8b1-766f-11ef-bf98-f4b78dd1d78b&channelName查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5号楼电梯井道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证书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报价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首次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 ①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首次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中《承诺函》格式)



(7)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首次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8)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首次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中《承诺函》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号



联系方式:020-36585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A



联系方式:020-83172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工



电话:020-83172166-843(邮箱:hualunsi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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