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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2025年低压电器元件及附件框架协议空气断路器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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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石家庄炼化2025年低压电器元件及附件框架协议空气断路器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5-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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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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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炼化2025年低压电器元件及附件框架协议空气断路器(招标编号:NZZ251024-3101-10090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空气断路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石家庄炼化2025年低压电器元件及附件框架协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空气断路器
1.000
件
2
交直流接触器
1.000
件
3
平面控制器
1.000
件
4
电阻箱及变阻器
1.000
件
5
其他低压电器主要元件附件
1.000
件
6
刀型开关
1.000
件
7
按钮开关
1.000
件
8
行程开关
1.000
件
9
转换开关
1.000
件
10
低压熔断器
1.000
件
11
接线板及端子
1.000
件
12
信号灯
1.000
件
13
声光报警器
1.000
件
14
各种散热风扇
1.000
件
15
其他低压电器一般元件
1.000
件
16
其他低压电器一般元件附件
1.000
件
17
防爆开关
1.000
件
18
防爆电器元件
1.000
件
19
其他三防、防爆电器及装置附件
1.000
件
20
时间继电器
1.000
件
21
热继电器
1.000
件
22
中间继电器
1.000
件
23
其他继电器
1.000
件
24
其他继电器附件
1.000
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提供近3年与石油石化或同等工况下与标的物相同或相近物资3份及以上交易合同及对应的发票等证明材料。(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流通商、代理商报价须备注品牌、交货期,生产商报价须备注交货期,如有技术要求或请购文件或图纸要求等,所有报价必须按照文件要求报价,并提供相关资料,不满足的将被否决,无特殊要求的按照编码描述报价,如选型的型号有偏差或原型号停产需替换编码中型号或参数等,须提前与需方联系,经确认同意后方可接受报价。
(2)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原装正品、全新的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0月20日9时30分
至
2025年10月25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13001615508050500485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油厂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9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联系人:
任荣萍
联系人:
张宝强
电 话:
0311-80860652
电 话:
0311-80862061
电子邮件:
renrp.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ngbq.sjlh@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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