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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110kV许炼线182电缆隐患治理光纤光栅感温火灾探测系统\4回路 柜式 手动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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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110kV许炼线182电缆隐患治理光纤光栅感温火灾探测系统\4回路 柜式 手动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5-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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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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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10kV许炼线182电缆隐患治理光纤光栅感温火灾探测系统\4回路 柜式 手动(招标编号:NZZ251028-3605-10090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纤光栅感温火灾探测系统\4回路 柜式 手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110kV许炼线182电缆隐患治理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光纤光栅感温火灾探测系统\4回路 柜式 手动
1.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应提供以投标人主体的由国家级应急管理部研究所、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检验报告或等同效力的型式试验检验报告。
(3)投标人应提供以投标人主体的由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或等同效力的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5份的产品业绩证明,2年内合同总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如无法确定发票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为无效业绩。(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下单笔供货订单为准。所有业绩证明需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必要,中选后招标人将进行实地验证,经验证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作为不诚信行为上报物资装备部处理。
(5)为保证数据可以顺利接入原有平台厂家,投标方应提供与原有平台厂家对接的系统软件,并承诺能够顺利接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为满足适应电缆长度,要求单通道能配接最大使用长度为10000m的感温光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要求光纤测温能精准定位报警位置,要求标准报警长度为0.5m,并提供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8)投标方应保证报警响应时间的及时性,要求小尺寸高温响应性能的试样响应时间不高于5秒,并提供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9)招标文件中所有★和▲项须逐条响应,如果响应文件中出现任一不满足★项的情形,投标将被否决。如果响应文件中出现不满足任一不满足▲项的情形,每个不满足▲项的情形,在原报价基础上增加1万元作为评审价格。有3项不满足▲项的情形,否决投标。(参数正偏离视为满足技术要求)。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0月20日9时30分
至
2025年10月25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13001615508050500485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油厂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联系人:
孙树伟
联系人:
张宝强
电 话:
15931052817
电 话:
0311-80862061
电子邮件:
sunsw.sj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ngbq.sjlh@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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