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山东金达铁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园区)汽运竞价公告
公告名称:
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山东金达铁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园区)汽运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
山东
发布时间:
2025-10-20
详细内容:
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山东金达铁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园区)汽运竞价公告

16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山东 - 滨州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山东金达铁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园区)汽运





省份/直辖市

山东

地区

滨州市





采购单位



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王洪祥 0543-8152086





所含内容



铁路招标道路招标









正文



导出pdf





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山东金达铁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园区)汽运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919145-202510-027

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就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山东金达铁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园区)到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货场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200,000

5. 发货地: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山东金达铁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园区)

6. 到货地: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货场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5-10-21 至 2026-03-31

9. 运距:13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trlcg.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10-20 15:24:39

四、竞价主要条款

在报价前承运方(竞价方)应仔细研读竞价公告,本承运合同事关托运方冬季居民供暖任务,各承运商应提前沟通货场(山东金达铁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园区))和托运方了解作业环节的所有流程及其他相关情况,认真做好成本测算。若盲目报价或无法满足有关资质要求则视为恶意竞价,报价无效。

一、承运基本信息

1. 运输方式:汽运(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清洁运输标准的新能源车(纯电动车、氢动力车))

2. 运输量:20万吨(具体数量根据托运方需求确定)

3. 交货日期: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3月31日

4. 委托方(托运方):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

5. 发货地:山东省滨州市,山东金达铁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园区)

6. 收货地: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货场

7. 报价单位: 元/吨

8. 运距:约13公里

二、竞价须知

本次运输是煤炭物流运输,承运方以汽运运输的方式承运山东金达铁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园区)内存放的托运方所购买煤炭至托运方煤场的煤炭运输任务。

1.参与竞价的公司需提前缴纳30万元保证金至滨州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北支行,账号:37001835008050151158),未缴纳保证金的公司报价无效,之前有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公司默认为已缴纳,竞价成功签订合同的,竞价期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托运方有权在该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运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履约保证金使用完毕的,承运方应在托运方通知时限内重新补足;若由于承运方原因未按要求及时交纳或补足履约保证金,托运方有权解除合同。

2.竞价方须为具有运输经营相关资质的专业物流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扫描件(邮箱:313178940@qq.com)。竞价方不得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终本案件记录或限制高消费记录,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承运方确认为中选单位后,3个工作日内与托运方完成运输合同签订。若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视为承运方放弃中选资格。

4. 承运方接到委托方启动拉运通知后,累计3天无法启动拉运,则认定为承运方不具备此合同承运能力,托运方有权扣除一半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运方在接到托运方运输指令1小时内确定并反馈参运车辆信息表,不在本次参运范围的车辆,托运方将不安排货场进行装车。

5.合同价格(运输综合费用):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包含煤炭出货场后至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煤场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保险费、途损、风险、利润、安全、环保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托运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6. 承运方具备防范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并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煤炭毁损、灭失损失。

7.承运方配合货场装车、过磅及封条粘贴完毕后方可启运,并运至指定地点。承运方车辆到达托运方煤场,需经托运方工作人员确认封条核对无误后方可卸车。

8.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并且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清洁运输标准的新能源车(纯电动车、氢动力车)运输,并遵守托运方的调度和指挥。运输应按照国家和相关政府规定执行,运输途中因超限、超载、违反交通规则、环保、事故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

9.装车过磅后,承运方须加盖好篷布,粘贴封条,运输过程中承运方不得私自拆封、更换货物,确保封条完好、原装货物保质保量到达目的地。私自倒装、更换合同约定的煤种,造成托运方一切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环保事件(如未加盖苫布、撒煤等),受到政府环保部门处罚的,均由承运方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

10.合同期限内由托运方提前向承运方下达后期调运计划,承运方应按托运方需要组织车辆运输。若因承运方原因无法完成计划运量,累计3天拉运兑现率低于托运方日调运计划的50%,托运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扣减当月运费3元/吨,并冻结承运方6个月内在托运方全部线路的运输竞价资格;累计5天拉运兑现率低于托运方日调运计划的50%,或累计10天拉运兑现率低于托运方日调运计划的90%,托运方有权扣除承运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其3年内在托运方全部运输线路的运输竞价资格,且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托运方停止或减少采购以及天气、道路、环保要求变化等原因造成的拉运量减少部分,不计入兑现率计算。承运方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单方面终止合同,对托运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11.因重大事项、不可抗力(如环保管控、疫情管控、自然灾害等)造成长期不能发运,经双方协商解决。

12. 承运方需派监质监装人员负责将煤炭从货场至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煤场运输过程中的数量、质量进行监督,确保托运方货物安全、准确、完整地运送至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煤场。

13. 承运方须对运输车辆安装监控和定位系统,承运方需根据托运方要求提供运输车辆相应影像资料。托运方随时可以向承运方调取车辆的轨迹、视频以及货场存煤视频,承运方须完全配合。

14. 因承运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发生诉讼,托运方为实现本合同权利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公证费等)均由承运方承担。

三、数量、质量确认

1. 数量验收

(1)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托运方入厂汽车衡计量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货场出场过磅数量与托运方入厂验收数量相比较,如该批次煤炭运输过程中,超出0.5%部分由承运方承担,相应运损、亏吨在运费中按照煤炭采购价在运费中予以扣除,扣除时不考虑税差因素。具体罚款公式为:

(货场出场过磅吨数×(1-0.5%)-入厂验收过磅吨数)×煤炭采购价×2

煤炭采购价由托运方该批次煤炭采购《价格确认函》中所列煤种的最高价加上货场服务费用构成。

(2)如果单车亏损超过1吨,托运方将对承运方进行罚款,具体罚款公式为:

(实际亏吨数-1)×煤炭采购价

煤炭采购价由托运方该批次煤炭采购《价格确认函》中所列煤种最高价加上货场服务费用构成。

四、结算

1. 结算方式

结算周期:按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月初核对上月的运输量,办理结算手续。承运方依据托运方开具的磅单和托运方的考核证明,开具运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在托运方收到发票起的60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费结算。结算以元(人民币)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 结算价格

现汇结算价格=运输综合费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运输价格调整考核费用(包含运损考核)。

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尚未完成合同结算的,结算期限不受本合同履行期限限制,以双方实际结算安排为准。

4. 运输价格调整考核费用

4.1运损考核:

汽运运损考核计算方式:

(1)如该批次煤炭运输过程中亏吨率超过0.5%,托运方对承运方按亏吨数进行罚款,具体罚款公式为:

(货场出场过磅吨数×(1-0.5%)-入厂验收过磅吨数)×煤炭采购价×2

煤炭采购价由托运方该批次煤炭采购《价格确认函》中所列煤种的最高价加上货场服务费用构成。

(2)如果单车亏损超过1吨,托运方将对承运方进行罚款,具体罚款公式为:

(实际亏吨数-1)×煤炭采购价

煤炭采购价由托运方该批次煤炭采购《价格确认函》中所列煤种最高价加上货场服务费用构成。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1托运方拥有货物所有权。

1.2 托运方有权向承运方发出运输指令(包括发运时间、货车数量、煤炭运输量、发运地点和卸货地点)。

1.3托运方有权指挥和调度承运方运输中的每一辆车,有权要求承运方车辆入厂后必须遵守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1.4托运方保证及时支付运费款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1.5托运方人员有权监督、监管承运方自发运货场至托运方储煤场的全部运输环节。

2.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2.1承运方承担货场对承运方的相关要求。

2.2提供充足运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向托运方发运货物,并将货物按时送至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煤场。

2.3 承运方对运输的货物要负责做好安全及环保措施,不得有转卖第三方或造成托运货物中途整车灭失、被盗、被抢等情况,否则承担托运方的全部损失,托运方可按5倍履约保证金扣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4 承运方承担煤炭由存放货场运输至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前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人身车辆安全及环保等全部责任及费用。

2.5合同期限内,实际发运量以托运方要求为准。

2.6因托运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承运方不承担责任。

2.7煤炭运输中,承运方应保证煤炭不被更换、掺杂使假等改变煤量、煤质的做法。托运方有权抽查承运方运输到厂煤炭,如发现承运方存在更换、掺杂使假等情况,与承运方确认后,除没收当次所运输煤炭外,承运方还需按所运输煤炭到托运方指定储煤场价格的3倍对托运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托运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竞价的所有具体条款均以最终的承运合同条款为准。

2.合同期内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时,可以协商启动价格调整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确定。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

2. 联系人:王洪祥

3. 联系电话:05438152086

六、备注

七、附件

八、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8073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



12165/vjhb-5kB8JITibH4zrJY.html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中国服装招标网煤矿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