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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红寺堡光伏项目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红寺堡光伏项目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宁夏
发布时间:
2025-10-20
详细内容: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红寺堡光伏项目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025-10-20



投标截至时间:2025-10-23 10:0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红寺堡光伏项目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3-XJ-2025-558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红寺堡光伏项目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单编号:ZT1103-XJ-2025-558)采购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5年10月20日09:00至2025年10月22日10: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3.1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备注

1

电缆冷缩户外终端

与电缆ZRC-YJLHY23-26/35KV-3*400配套

2

宁夏吴忠

1、含铜铝接线端子或连接管(需按照项目要求定制尺寸)。 2、每个产品上(含冷缩终端主体、冷缩中间主体、冷缩三指套、冷缩管)可追溯的唯一生产及扩张日期代码,印制应符合GB/T 6995.1的规定。 3、产品所需的铜编织带截面、长度等都必须按照项目实际要求的标准提供,包含在报价中。 4、保护盒含密封胶。

2

电缆冷缩户外终端

与电缆ZRC-YJLHY23-26/35KV-3*500配套

6

宁夏吴忠

3

冷缩中间接头(带保护盒)

与电缆ZRC-YJLHY23-26/35KV-3*240配套

2

宁夏吴忠

4

冷缩中间接头(带保护盒)

与电缆ZRC-YJLHY23-26/35KV-3*400配套

7

宁夏吴忠

5

冷缩中间接头(带保护盒)

与电缆ZRC-YJLHY23-26/35KV-3*500配套

127

宁夏吴忠

6

冷缩电缆终端

ZRC-YJLHY23-1.8/3kV-3*240

1302

宁夏吴忠



3.3交付要求:



3.3.1交货时间:工程紧急,全部到货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前。



3.3.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3.3运输方式:运输自选,满足全部到货时间。



3.3.4验收依据:国家标准及项目实际要求,按点数抽查验收,质检书合格证资料齐全。



3.3.5计量方式:按规定计量单位计量。



3.3.6单价约定: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制作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



整。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询价分批次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5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投标。



4.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有任何税务违法违规记录。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不超过5年的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电力电缆附件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附件截面的有效范围必须覆盖本次招标电缆的截面,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4.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需提供2022-2024年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4.5报价人需提供有效的IS09001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工厂认证、绿色企业认证等。



4.6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至今)具有5个以上35kV电力电缆附件的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对应合同及发票,任缺一项为无效业绩)。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5.1 报价函(附件一)



5.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5.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5.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上传至铁建云链。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3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21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资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2付款期限:采购方收到供应方开具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验无误后进行挂账。挂账完成后支付不高于该批物资60%的货款,供货完成时支付不高于货款80%,单位工程验收完成支付不高于90%,并网发电支付至不高于97%,货款的3%作为保证金,待甲方工程交付业主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支付完毕。



6.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舜通e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六、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成交人资质经报建设单位及上级公司业务部门审核完成后签订采购合同。



七、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八、报价有效期:90日。



九、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八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部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和兴村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联系人:丁全省 电话:15691024808 邮箱:452879979@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红寺堡光伏项目



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询价采购



(询价编号:ZT1103-XJ-2025-558)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 录



1.报价函..............................................................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3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4



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6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7



7.近两年供货业绩......................................................8



8.其他证明材料........................................................9



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3-XJ-2025-558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含税单价(元)

税率

到站合价(含税)

备注

1










2










3











合计:









合价金额大写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 报价人: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八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部



委托人:姓 名(身份证号: 123456789012345678 )系(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对账、结算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



委托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

代理人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正反面



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1. 近两年供货业绩




8.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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