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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番职院西区 5 号学生宿舍楼维护维修项目_市教育局番职院西区5号学生宿舍楼维护维修项目补充公告
公告名称:
市教育局番职院西区 5 号学生宿舍楼维护维修项目_市教育局番职院西区5号学生宿舍楼维护维修项目补充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5-10-17
详细内容:






市教育局番职院西区5号学生宿舍楼维护维修项目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教育局番职院西区5号学生宿舍楼维护维修项目



补充公告



市教育局番职院西区5号学生宿舍楼维护维修项目(项目编号:JG2025-4575),于2025年9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原文





现文





招标文件附件





修改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文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具体招标公告、收标与信息录入时间、开技术经济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日期:2025年10月17日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评分



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70分)





1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6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的,得分16分,不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的,本项得0分。





项目负责人





10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证书每项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技术负责人





14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在10年或以上的,得4分;5年(含)-10 年(不含)的,得2分;1年(含)-5年(不含)的,得1分。时间以职称证发证日期为准。



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3、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证书,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质量负责人





10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在10年或以上的,得4分;5年(含)-10 年(不含)的,得2分;1年(含)-5年(不含)的,得1分。时间以职称证发证日期为准。



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质量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安全负责人





10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在10年或以上的,得4分;5年(含)-10 年(不含)的,得2分;1年(含)-5年(不含)的,得1分。时间以职称证发证日期为准。



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安全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造价负责人





10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在10年或以上的,得4分;5年(含)-10 年(不含)的,得2分;1年(含)-5年(不含)的,得1分。时间以职称证发证日期为准。



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造价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企业资信(30分)





1





企业业绩





9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9分;





2





工程奖项





7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的,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



(1)具有10项或以上的,得7分;



(2)具有7~9项的,得3分;



(3)具有4~6项的,得1.5分;



(4)具有1~3项的,得0.5分;





3





工程研发能力





9分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证书,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曾主编或参编过房建类技术规范、标准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4





第三方评价





5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认证(或工程绿色施工企业评价体系认证,得3分;同时具有以上任意3项证书,得1.5分;同时具有任意2项证书,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的,得2分





合 计





100分









备注:



、项目管理机构:



1.所有人员应提供近1个月(2025年8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指注册在本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子公司。



2.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须提供对应要求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不同专业职称证书只计算一次且按最高级别的职称进行计分。职称证书应为人事厅(局)或人社部门颁发,或人社部门授权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若不是人事厅或人社部门颁发需提供最高等级职称网页查询截图。



3.人员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人员业绩的名称和岗位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如不能体现的,则提供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4.人员工法奖项提供工法证书,时间以工法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证书需体现相关人员的姓名等信息,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e. ca go.co)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着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同一工法获得多个奖项的,该工法奖项只按其中-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企业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三、工程奖项:



(1)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相同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国家级质量奖包括: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省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机电安装、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类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港口航道等的获奖不参与计分获得多个奖项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如发证单位为协会(或学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公示平台(试运行)”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截图页(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2)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体现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身份,否则不予计分。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 工程研发能力






  1. 工法奖项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工法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e. ca go.co)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着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同一工法获得多个奖项的,该工法奖项只按其中-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 国家规范/标准、地方(省或市级)行业规范/标准、行业协会团体规范/标准;证明材料包括名称、编号、目录及编制单位等内容的关键页扫描件,且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主管部门或协会行业网上公示链接及截图等证明材料(时间以规范或标准实施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计分。若发布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1)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页的截图。七、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委签名: 日期:《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3. 附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4. 八、投标人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内容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5. (2)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类企业证明文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获奖结果公布网页截图(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时间以网上查询颁发年度截图或证书载明的年度为准。若颁发或公布单位是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或公布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获奖不予认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6. 、第三方评价




















































































































































































在本项目任职





数量(人)





基本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技术负责人





1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专职安全员





1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质量负责人





1





具有土建质量员岗位证书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提供岗位证书及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提供合格证书及职称证书





造价负责人





1





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提供注册造价师证书及职称证书





暖通工程师





1





具有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电气工程师





1





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造价工程师





1





具有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提供注册造价师证书





安全工程师





1





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师注册证书





提供注册安全师证书





材料工程师





1





具有材料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给排水工程师





2





有给排水相关专业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装修工程师





2





具有装修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备:1.所有人员应提供近1个月(2025年8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指注册在本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子公司。2.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由退休返聘人员担任相关岗位。须提供对应要求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不同专业职称证书只计算一次且按最高级别的职称进行计分。职称证书应为人事厅(局)或人社部门颁发,或人社部门授权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若不是人事厅或人社部门颁发需提供最高等级职称网页查询截图。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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