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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公司大安1H21平台、大安111井、大安7井和大安107井零散气CNG回收利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公司大安1H21平台、大安111井、大安7井和大安107井零散气CNG回收利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四川
发布时间:
2025-04-29
详细内容:

浙江油田公司大安1H21平台、大安111井、大安7井和大安107井零散气CNG回收利用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油田公司大安1H21平台、大安111井、大安7井和大安107井零散气CNG回收利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578/ZB-CQSYB-2025-0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浙江油田公司大安1H21平台、大安111井、大安7井和大安107井零散气CNG回收利用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在重庆区域开展页岩气勘探评价工作,为减少放空提高商品量,实现就地转化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现决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备CNG加工资质与能力的企业,在大安1H21平台、大安111井、大安7井和大安107井投资建设CNG橇装设备装置、天然气净化装置等设施,实现天然气资源回收利用、发挥产能和节能减排。

本项目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大安1H21平台产气量约在15~20万方/天、大安111井零散气产气量约在6~10万方/天、大安7井零散气产气量约在5~10万方/天、大安107井零散气产气量约在5~8万方/天,因零散气气井产气的不稳定性,招标人不保证最低产气量。回收过程中,原料气可能含硫化氢、含烃、带液、带砂,存在冲击式排水等情况,投标人需考虑装置适应性,保证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2.2 服务内容

1.中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橇装CNG装置及配套设施(CNG处理能力与单站加工规模相匹配)项目方案,包括:装置设计处理规模、橇块数量、规格尺寸及重量、平面布置图、公用工程配置等。

所提供全套橇装CNG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紧急切断系统、原料气调压计量、脱烃(如天然气含重烃)、压缩、冷却、干燥、产品充装(配备不少于2台加气柱)、天然气发电机、供配电系统、燃气系统、放散系统、自控系统(站控系统/PLC/RTU、FGS(含可燃气体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系统和设备,并按照招标人确认的运行方案负责安装、调试,按技术要求生产合格CNG。

2.中标人需按照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相关要求自行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不含返排液),做好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防渗措施,做好废油、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搜集及处置措施,不得在站内储存钢瓶包装的制冷剂;噪音排放满足现行有效国家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和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

3.中标人负责生产装置区门岗、生产区域围栏隔离、逃生门等相应的设施。

4.中标人负责提供零散气井场地勘察、测量、总图布置及橇装CNG回收装置的施工图设计、安全环保设施设计、竣工资料,按招标人组织的审查、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实施;自通知进入目标井场起计算,设计、施工、装置设备运输及入场安装、调试至投产工期不超过20天。

单井零散气回收结束后,根据招标人时限要求,完成全套设备的搬迁。经招标人对橇装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和回收业绩考核评定合格后,根据零散井运行工作计划可安排后续气井运行工作。停用1个月及以上的橇装装置在重新承担生产任务前应进行全面检查、检验与保养,在未确认技术状况完好前,不得投入使用。

5.中标人负责橇装装置的安装调试、日常生产、CNG充装、CNG槽车检查、运行管理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检维修工作,提供装置的操作人员和所有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油、分子筛、设备配件等)。

6.中标人负责编制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装置生产运行的管理制度、操作(维保)规程、HSE管理等管理文件。

7.中标人负责橇装CNG装置的搬迁、运输、设备基础预制、安装、接地网预埋、站场碎石铺装、场地硬化、充装区布设等。

8.中标人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员工生活及住宿等。其中场站燃气发电机组用气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9.中标人承担零散气井天然气橇装CNG回收加工项目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生产运行、CNG充装操作、检维修及搬迁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责任,负责站内CNG长管拖车管理,包括充装前后检查、车辆有效性管理、人员资质验证、司机押运员进场安全培训、充装计量管理。招标人负责现场监督工作,核查投标人CNG长管拖车管理情况,包括充装前后检查、车辆有效性管理、人员资质验证、司机押运员进场安全培训情况,并核实充装计量数据。

10.中标人负责橇装CNG站合规手续办理(不限于安环评等),并协调场站周边外协、噪音费、道路加宽等,招标人协助提供相关所需的资质证照等资料。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

2.5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2.6 招标范围:浙江油田公司大安1H21平台、大安111井、大安7井和大安107井零散气CNG回收利用服务。包括橇装CNG装置及配套设施安装、调试、日常生产、CNG充装、CNG槽车检查、运行管理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检维修等;招标人负责CNG产品的外销运输。

2.7 标段划分及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标段名称及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标段1名称:浙江油田公司大安1H21平台零散气CNG回收利用服务项目

1)标段估算金额:2000万元(含6%增值税)。

2)标段服务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3)标段服务内容:

(1)中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橇装CNG装置及配套设施(CNG处理能力与大安1H21平台产量约15-20万方/天规模相匹配)项目方案,包括:装置设计处理规模、橇块数量、规格尺寸及重量、平面布置图、公用工程配置等。

所提供全套橇装CNG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紧急切断系统、原料气调压计量、脱烃(如天然气含重烃)、压缩、冷却、干燥、产品充装(配备不少于2台加气柱)、天然气发电机、供配电系统、燃气系统、放散系统、自控系统(站控系统/PLC/RTU、FGS(含可燃气体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系统和设备,并按照招标人确认的运行方案负责安装、调试,按技术要求生产合格CNG。

(2)中标人需按照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相关要求自行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不含返排液),做好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防渗措施,做好废油、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搜集及处置措施,不得在站内储存钢瓶包装的制冷剂;噪音排放满足现行有效国家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和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

(3)中标人负责生产装置区门岗、生产区域围栏隔离、逃生门等相应的设施。

(4)中标人负责提供零散气井场地勘察、测量、总图布置及橇装CNG回收装置的施工图设计、安全环保设施设计、竣工资料,按招标人组织的审查、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实施;自通知进入目标井场起计算,设计、施工、装置设备运输及入场安装、调试至投产工期不超过20天。

(5)中标人负责橇装装置的安装调试、日常生产、CNG充装、CNG槽车检查、运行管理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检维修工作,提供装置的操作人员和所有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油、分子筛、设备配件等)。

(6)中标人负责编制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装置生产运行的管理制度、操作(维保)规程、HSE管理等管理文件。

(7)中标人负责橇装CNG装置的搬迁、运输、设备基础预制、安装、接地网预埋、站场碎石铺装、场地硬化、充装区布设等。

(8)中标人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员工生活及住宿等。其中场站燃气发电机组用气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9)中标人承担零散气井天然气橇装CNG回收加工项目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生产运行、CNG充装操作、检维修及搬迁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责任,负责站内CNG长管拖车管理,包括充装前后检查、车辆有效性管理、人员资质验证、司机押运员进场安全培训、充装计量管理。招标人负责现场监督工作,核查投标人CNG长管拖车管理情况,包括充装前后检查、车辆有效性管理、人员资质验证、司机押运员进场安全培训情况,并核实充装计量数据。

(10)中标人负责橇装CNG站合规手续办理(不限于安环评等),并协调场站周边外协、噪音费、道路加宽等,招标人协助提供相关所需的资质证照等资料。

2.标段2名称:浙江油田公司大安111井零散气CNG回收利用服务项目

1)标段估算金额:1100万元(含6%增值税)。

2)标段服务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3)标段服务内容:

(1)中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橇装CNG装置及配套设施(CNG处理能力与大安111井产量约6-10万方/天规模相匹配)项目方案,包括:装置设计处理规模、橇块数量、规格尺寸及重量、平面布置图、公用工程配置等。

所提供全套橇装CNG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紧急切断系统、原料气调压计量、脱烃(如天然气含重烃)、压缩、冷却、干燥、产品充装(配备不少于2台加气柱)、天然气发电机、供配电系统、燃气系统、放散系统、自控系统(站控系统/PLC/RTU、FGS(含可燃气体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系统和设备,并按照招标人确认的运行方案负责安装、调试,按技术要求生产合格CNG。

(2)中标人需按照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相关要求自行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不含返排液),做好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防渗措施,做好废油、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搜集及处置措施,不得在站内储存钢瓶包装的制冷剂;噪音排放满足现行有效国家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和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

(3)中标人负责生产装置区门岗、生产区域围栏隔离、逃生门等相应的设施。

(4)中标人负责提供零散气井场地勘察、测量、总图布置及橇装CNG回收装置的施工图设计、安全环保设施设计、竣工资料,按招标人组织的审查、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实施;自通知进入目标井场起计算,设计、施工、装置设备运输及入场安装、调试至投产工期不超过20天。

(5)中标人负责橇装装置的安装调试、日常生产、CNG充装、CNG槽车检查、运行管理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检维修工作,提供装置的操作人员和所有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油、分子筛、设备配件等)。

(6)中标人负责编制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装置生产运行的管理制度、操作(维保)规程、HSE管理等管理文件。

(7)中标人负责橇装CNG装置的搬迁、运输、设备基础预制、安装、接地网预埋、站场碎石铺装、场地硬化、充装区布设等。

(8)中标人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员工生活及住宿等。其中场站燃气发电机组用气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9)中标人承担零散气井天然气橇装CNG回收加工项目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生产运行、CNG充装操作、检维修及搬迁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责任,负责站内CNG长管拖车管理,包括充装前后检查、车辆有效性管理、人员资质验证、司机押运员进场安全培训、充装计量管理。招标人负责现场监督工作,核查投标人CNG长管拖车管理情况,包括充装前后检查、车辆有效性管理、人员资质验证、司机押运员进场安全培训情况,并核实充装计量数据。

(10)中标人负责橇装CNG站合规手续办理(不限于安环评等),并协调场站周边外协、噪音费、道路加宽等,招标人协助提供相关所需的资质证照等资料。

3.标段3名称:浙江油田公司大安7井零散气CNG回收利用服务项目

1)标段估算金额:900万元(含6%增值税)。

2)标段服务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3)标段服务内容:

(1)中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橇装CNG装置及配套设施(CNG处理能力与大安7井产量约5-10万方/天规模相匹配)项目方案,包括:装置设计处理规模、橇块数量、规格尺寸及重量、平面布置图、公用工程配置等。

所提供全套橇装CNG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紧急切断系统、原料气调压计量、脱烃(如天然气含重烃)、压缩、冷却、干燥、产品充装(配备不少于2台加气柱)、天然气发电机、供配电系统、燃气系统、放散系统、自控系统(站控系统/PLC/RTU、FGS(含可燃气体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系统和设备,并按照招标人确认的运行方案负责安装、调试,按技术要求生产合格CNG。

(2)中标人需按照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相关要求自行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不含返排液),做好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防渗措施,做好废油、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搜集及处置措施,不得在站内储存钢瓶包装的制冷剂;噪音排放满足现行有效国家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和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

(3)中标人负责生产装置区门岗、生产区域围栏隔离、逃生门等相应的设施。

(4)中标人负责提供零散气井场地勘察、测量、总图布置及橇装CNG回收装置的施工图设计、安全环保设施设计、竣工资料,按招标人组织的审查、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实施;自通知进入目标井场起计算,设计、施工、装置设备运输及入场安装、调试至投产工期不超过20天。

(5)中标人负责橇装装置的安装调试、日常生产、CNG充装、CNG槽车检查、运行管理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检维修工作,提供装置的操作人员和所有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油、分子筛、设备配件等)。

(6)中标人负责编制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装置生产运行的管理制度、操作(维保)规程、HSE管理等管理文件。

(7)中标人负责橇装CNG装置的搬迁、运输、设备基础预制、安装、接地网预埋、站场碎石铺装、场地硬化、充装区布设等。

(8)中标人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员工生活及住宿等。其中场站燃气发电机组用气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9)中标人承担零散气井天然气橇装CNG回收加工项目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生产运行、CNG充装操作、检维修及搬迁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责任,负责站内CNG长管拖车管理,包括充装前后检查、车辆有效性管理、人员资质验证、司机押运员进场安全培训、充装计量管理。招标人负责现场监督工作,核查投标人CNG长管拖车管理情况,包括充装前后检查、车辆有效性管理、人员资质验证、司机押运员进场安全培训情况,并核实充装计量数据。

(10)中标人负责橇装CNG站合规手续办理(不限于安环评等),并协调场站周边外协、噪音费、道路加宽等,招标人协助提供相关所需的资质证照等资料。

4.标段4名称:浙江油田公司大安107井零散气CNG回收利用服务项目

1)标段估算金额:800万元(含6%增值税)。

2)标段服务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3)标段服务内容:

(1)中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橇装CNG装置及配套设施(CNG处理能力与大安107井产量约5-8万方/天规模相匹配)项目方案,包括:装置设计处理规模、橇块数量、规格尺寸及重量、平面布置图、公用工程配置等。

所提供全套橇装CNG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紧急切断系统、原料气调压计量、脱烃(如天然气含重烃)、压缩、冷却、干燥、产品充装(配备不少于2台加气柱)、天然气发电机、供配电系统、燃气系统、放散系统、自控系统(站控系统/PLC/RTU、FGS(含可燃气体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系统和设备,并按照招标人确认的运行方案负责安装、调试,按技术要求生产合格CNG。

(2)中标人需按照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相关要求自行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不含返排液),做好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防渗措施,做好废油、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搜集及处置措施,不得在站内储存钢瓶包装的制冷剂;噪音排放满足现行有效国家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和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

(3)中标人负责生产装置区门岗、生产区域围栏隔离、逃生门等相应的设施。

(4)中标人负责提供零散气井场地勘察、测量、总图布置及橇装CNG回收装置的施工图设计、安全环保设施设计、竣工资料,按招标人组织的审查、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实施;自通知进入目标井场起计算,设计、施工、装置设备运输及入场安装、调试至投产工期不超过20天。

(5)中标人负责橇装装置的安装调试、日常生产、CNG充装、CNG槽车检查、运行管理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检维修工作,提供装置的操作人员和所有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油、分子筛、设备配件等)。

(6)中标人负责编制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装置生产运行的管理制度、操作(维保)规程、HSE管理等管理文件。

(7)中标人负责橇装CNG装置的搬迁、运输、设备基础预制、安装、接地网预埋、站场碎石铺装、场地硬化、充装区布设等。

(8)中标人自行解决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员工生活及住宿等。其中场站燃气发电机组用气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9)中标人承担零散气井天然气橇装CNG回收加工项目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生产运行、CNG充装操作、检维修及搬迁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责任,负责站内CNG长管拖车管理,包括充装前后检查、车辆有效性管理、人员资质验证、司机押运员进场安全培训、充装计量管理。招标人负责现场监督工作,核查投标人CNG长管拖车管理情况,包括充装前后检查、车辆有效性管理、人员资质验证、司机押运员进场安全培训情况,并核实充装计量数据。

(10)中标人负责橇装CNG站合规手续办理(不限于安环评等),并协调场站周边外协、噪音费、道路加宽等,招标人协助提供相关所需的资质证照等资料。

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参加4个标段投标。考虑到设备投资回收周期、场站建设工期短、任务重,投标人能够全力投入单个项目的实施等因素,本项目每家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标段评标及授标顺序为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按照兼投不兼中原则,若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评审中,已被推选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若某标段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只有1家时,本标段招标失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CNG加工服务或CNG加工销售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占比51%以上合资或独资公司)签订的有效合同(或气量签认单)和相应结算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或气量签认单)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网站截图。

3.4.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3.5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每个标段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工艺技术员不少于1人;设备技术员不少于1人)。其中:设备技术员应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证。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和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每个标段的现场运维班组(现场负责人2人,安全管理员及班组操作人员12人)不少于1个。其中: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应具有有效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证;操作人员中至少6人具有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至少3人具有有效的电工作业从业资格证。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和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3 现场负责人至少具有1年的CNG装置运维管理或CNG回收加工或CNG装置技术服务经历。须提供相关企业/单位出具并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证明人联系方式)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4 拟投入本项目每个标段所有人员需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6个月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 设备要求

3.6.1 拟投入本项目每个标段CNG回收的橇装装置(包含压缩机、脱水橇、发电机)不少于1套。须提供橇装装置购置合同(或发票或主体设备注册或备案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2 拟投入本项目每个标段CNG回收的橇装装置(包含压缩机、脱水橇、发电机)新度系数(设备净值/设备原值)不低于0.7。须提供成套设备使用年限及新度系数计算佐证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每个标段CNG生产运行维护管理等业务不得分包;安全评价和CNG橇装装置现场安装工程设计、施工部分允许分包。安全评价分包商应具有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设计分包商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气田地面或管道输送)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级别GC1)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资质(D1和D2)。施工分包商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级别GC1);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施工分包商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若分包,投标人须承诺分包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按规定与分包商签订经济合同、安全合同,并随分包商的评估资料一并报项目实施单位备案。须提供承诺书

若不分包,投标人需满足以上设计、施工资质要求。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可不予签订合同,我方也不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可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7.4 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2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

3.7.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429日至202559内按顺序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为保证申请人U-key在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申请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52109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标段1:10万元人民币;标段2:8万元人民币标段3:7万元人民币标段4:6.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521日0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周芬、白晓旭

报名解锁、保证金及发票联系电话:周芬0571-56318686

电子邮件:zsyhangzhou@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附件一: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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