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姑苏园二期、三期项目&mdash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电力10KV电源)施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唐山市姑苏园二期、三期项目&mdash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电力10KV电源)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4-2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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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姑苏园二期、三期项目—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电力10KV电源)
(项目名称)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迁行审投资函〔2021〕105号、迁行审投资核字〔2022〕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迁安市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0%
,招标人为 迁安市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配套设施电力10KV电源工程,总投资 350.50824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50.508246 万元,建设规模:箱变及基础、环网柜、变电站、电缆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迁安市三里河北侧、阜安大路西侧、祺安大街南侧 。2.3计划工期: 35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
2.5其他: / 。
2.2招标范围: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50.508246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含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未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 。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或电力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 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情况由招标人填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 3.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28 08:30:00
至 2025-05-07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19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获取。
9.1 未办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招标通平台“帮助中心”中“投标操作-注册参与”进行注册。
9.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招标通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
9.3 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9.4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0311-66850007。
9.5 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9.6 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禁止私自互传,因私自互传招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等影响正常投标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7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 0315-5218587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迁安市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315-7620209
电子邮箱: 825138863@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姑苏园二期、三期项目—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电力10KV电源)投标人/供应商8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迁安市城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迁安市兴安街道钢城大街东段南侧
地址:
迁安市锦绣家园小区7号楼1单元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人:
高先生,项目负责人:高怀伟
电话:
0315-7620209
电话:
0315-521858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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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825138863@qq.com
电子邮件:
hbjiape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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