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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变更为 2041408252 】资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条件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非投标产品(如堆垛机、软件操作系统等)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要求具有大型工厂智能立体仓储系统设计、施工经验,提供在国内同业务业绩(可以只包括主要的且有代表性的客户名称、客户货架类型、建设规模、建设时间等相关信息),如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其他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业绩:其他要求:交付时间:投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开始标的物的制作并在30天内通过招标人预验收后,将标的物运至招标人指定收货地点。标的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投标人按双方协商的安装调试方案依次安装调试合格交付给招标人,所有调试周期不超过 40 天,因招标人原因导致的延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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