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5-001465
二、采购单名称:执法记录仪、移动硬盘采购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02-10 13:38
四、报价有效期:2025-05-11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宁波兴港海运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董姿妤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5088530048
九、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执法记录仪
5
个
7
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临港二路7号 五期综合码头(暂定)
警翼V3 128G 3200万像素
2
移动硬盘
2
个
7
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临港二路7号 五期综合码头(暂定)
6T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1、请必须全部报价,中标后由于报价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供货的,将拉入黑名单。
2、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注明增值税税率),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上下车、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或报价专用章,报价有效期至少为30天。
4、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或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不写明的,一概认为所报价型号与本单要求型号一致。
5、此单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实际采购以订单为准,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 。
6、报价清单内如出现报价计算错误的将视其报价无效,请报价单位投报计算准确的报价清单。具体下单以采购员下单为准。
7、中选单位必须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及时(或规定时间内)开票。
8.特别说明: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若投标人不满3家,则推荐最低价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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