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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本级新余市新合作资产管理公司位于胜利北路29号法克龙店、柒度风店及芭比公子店三年租赁权招租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西省新余市本级新余市新合作资产管理公司位于胜利北路29号法克龙店、柒度风店及芭比公子店三年租赁权招租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5-01-22
详细内容:
[新余市本级]新余市新合作资产管理公司位于胜利北路29号法克龙店、柒度风店及芭比公子店三年租赁权招租





【 2025-01-22】











项目编号:

JY25JX05015409





项目名称:

新余市新合作资产管理公司位于胜利北路29号法克龙店、柒度风店及芭比公子店三年租赁权招租





标的名称:



胜利北路29号芭比公子店铺,挂牌价664,468.00元

胜利北路29号法克龙店铺,挂牌价577,768.00元

胜利北路29号柒度风店铺,挂牌价633,742.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新余市·市辖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1月22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2月06日  





延期处理方式:

经披露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视情况申请是否再进行信息披露。





项目简介:

1、胜利北路29号法克龙店铺,面积166.6㎡,挂牌价:577768元/年,租赁期限:3年。

2、胜利北路29号柒度风店铺,面积182.74㎡,挂牌价:633742元/年,租赁期限:3年。

3、胜利北路29号芭比公子店铺,面积191.6㎡,挂牌价:664468元/年,租赁期限:3年。





重要信息披露: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交易时间与地点

1、交易开始时间:2025年02月07日上午10时。

2、交易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06日17时止

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一次性缴纳竞拍保证金为挂牌价的30%)。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在银行的账户【要求同名,并在备注里注明:项目名称与标段(字数不超过15个)】转账。

开户名称: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按网上交易系统

注意事项: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或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四、报名及竞价流程

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先注册登记并激活CA锁(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完善注册基本信息),已经注册并激活CA锁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资格材料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本次竞价会现场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CA锁证书登录)登录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竞价。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10以上;竞买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周一到周日:8:00-17:30),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要求:(1)报名者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注:所有提供的复印件身份信息须一致)。(3)在交付款前所有信息须和报名者一致,品牌授权书与营业执照法人相一致,正常经营5年以上(含5年),仅限于品牌服装、鞋帽类经营。(4)报名者需携带上述资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行线下审核,审核不合格或未携带资料进行线下审核自行网上报名者竞得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5)报名者在参加竞拍时应提交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等名单,无拖欠债务等相关承诺的证明。

2、参与网络竞价:竞价人应提前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在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

3、报价:竞价开始后,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出价为竞价阶段最高出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竞价交易中可以行使优先权(即表示以该当前最高报价买受),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在交易 结束前未作表示的(即加价或再次行使优先权),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本条以上情况的成交均不得违反底价原则,即只有不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才能成交,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不能成交。

4、成交公告:竞价结束后主场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5、租赁方式:(1)采取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平台报名公开竞租,以动态报价的方式进行,由出价高者中标(中标价不含税费)。(2)如网上竞租报名者只有1人应价,竞租行为同样生效。

6、成交费用:代理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用按3年租金成交价总额的3%收取,由产权方和承租方各承担1.5%。

7、租赁缴纳方式:遵循先付后用原则,租金每季度一交。

8、租赁期和装修期:(1)租赁期限为3年,装修期为2个月(第一年装修一个月、第三年装修一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不计租期。(2)租赁期限自原承租人撤场后开始起算,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8、竞租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一次性缴纳竞租保证金,金额为竞租起步价的30%。未中标人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竞租中标人在中标之日7个工作日内缴交一个季度租金、6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及3年租金成交价总额的1.5%交易服务费用,逾期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注:网络竞价竞买人需要先办理CA锁后才能进行报名参与竞价。

CA办理地址:新余市五一南路翠湖天地青创共享办平台3楼东面

联系电话:0790-6458550 / 0790-6458559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报名者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注:所有提供的复印件身份信息须一致)。

3、在交付款前所有信息须和报名者一致,品牌授权书与营业执照法人相一致,正常经营5年以上(含5年),仅限于经营品牌服装、鞋帽、金银首饰类等,不允许经营餐饮类。

4、报名者需携带上述资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行线下审核,审核不合格者或未携带资料进行线下审核自行网上报名者竞得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报名者在参加竞拍时应提交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等名单,无拖欠债务等相关承诺的证明。

6、因原承租人违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原承租人及其经营品牌不具备报名竞拍资格。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参与报名竞价,即视为已知悉项目标的的详细情况,并接受主要交易条件的所有条款。

2.出现如下情形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退还,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成交价款和代理佣金、交易服务费等其他相应款项的;

(2)项目成交后,买受人主动提出违约申请的。

(3)报名者线下审核不合格或未携带资料进行线下审核自行网上报名者竞得标的。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租赁期内,承租户必须保证同意且协助配合出租户用该店铺办理银行抵押贷款的有关手续。

2、承租户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租赁期内如遇政府相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商铺结构,如有损坏或者擅自改动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店铺发生的水电费、垃圾清理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需与营业执照实际经营户相一致,不得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已交的房租和6个月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6、租赁期满,该商铺面向社会公开售卖或竞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或租赁权。

7、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非招租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租赁关系解除,招租人应按实际租赁期间收取租赁费用但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租方承诺在招租人给予的合理期限内退出租赁商铺,若逾期未退出,招租人有权强制清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若招租人发现承租方提供资料不实,招租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后发现承租方有上述行为,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9、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电费,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租人同意若因其欠缴电费导致招租人垫付,招租人单方出具的垫付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0、在本公告发出之日止,仍未支付清本出租标的物上一个租赁期间的租赁费的租户没有资格参与本次该出租标的物的竞租;若该租户仍参与本次竞租,即使其竞得了本次出租标的物的承租权,出租人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1、出租人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具体以现状交付,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新旧、面积、状况、质量、外观、性能、权属、数量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12、本次租赁的标的面积由委托人核定后提供,实际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若与出租人提供的资料有出入,无论增减,均不影响本次租赁的成交和价格。

13、竞租人可自行实地踏勘标的所在位置,未去者视为已知。





联系方式:

新余市国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余市中山路606号(暨阳赣州银行旁楼梯四楼)

联系电话:0790-6338816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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