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GCHY-F3003
三、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采购2024年物流运输服务。
服务内容:物流运输服务1项。
项目预算:80万元。
服务期:半年或本项目预算用完之日两者先到者截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含大型物件运输)。※(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衡阳市高新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备行政主管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含大型物件运输)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湖南省 衡阳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湖南省 衡阳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907034523@qq.com。报名资料于当天统一审核(审核意见一般在17:00后以邮件形式回复),未通过的供应商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衡阳市高新区(具体地点电话询问)。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报价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6.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为确保报价供应商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9.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备行政主管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含大型物件运输)。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907034523@qq.com。报名资料于当天统一审核(审核意见一般在17:00后以邮件形式回复),未通过的供应商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注: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无需缴纳报名费和谈判文件费。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73402065
地 址:湖南省 衡阳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宇,惠珊
联系电话:0734-8141446
地 址:湖南省 衡阳市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66747052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