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滨湖新区2023年彭杜村乡高胡景官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衡水滨湖新区2023年彭杜村乡高胡景官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立项的批复衡滨批字【202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衡水滨湖新区2023年彭杜村乡高胡景官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2、建设地点:衡水滨湖新区彭杜村乡。 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占补平衡项目拟整治土地面积10.8417公顷,其中,果园4.7121公顷、乔木林地0.7120公顷、其他林地4.9262公顷、坑塘水面0.491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0.8417公顷,地类为水浇地。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规划设计项目区新增耕地平均国家利用等别预期达到8.0等,不低于项目区周边耕地利用等别。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9 00:00:00 至 2024-10-24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 (http://hsggzy.hengshui.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08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经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河北CA办理流程详见https://www.hebca.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启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高新区永兴西路269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景涛、0318-2356587 电子邮箱:HBQHGC@yeah.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
电话: 0318-2139958
电子邮箱: hss188@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衡水滨湖新区2023年彭杜村乡高胡景官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6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启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红旗南大街3369号
地址:
衡水市高新区永兴西路2699号
邮编:
053000
邮编:
053000
联系人:
韩书森
联系人:
宋景涛
电话:
0318-2139958
电话:
0318-235658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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