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E3213010313107426001001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7426001001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宿迁高新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迁高新核〔2022〕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高新区仰顺线以西,陆利线以北。
1.2项目建设规模:(1) 对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由现状的1.5万立方米/天规模扩建至3万立方米/天,设计出水水质执行以初步设计第三章总体设计3.2.4设计出水水质确定标准执行。(2) 对城东污水提升泵站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与城东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泵站) 及其压力管进行改造,其中泵站规模1.5万立方米/天,压力管管径为DN600,长度约2km。项目总投资约11170万元。
本项目应急事故池、中间提升泵房及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接触消毒池以及巴氏计量渠部分设施按3万立方米/日建设,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1.3质量要求:合格(其中设计质量标准:依据勘察报告、红线图、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设备技术规范等进行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纸符合国家、省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和施工的需要,满足工程安全及质量要求,达到初步设计功能要求,最终设计成果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和图审部门审查,施工部分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设备部分包括: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范围内以及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满足项目的功能需求全部相关服务)。
1.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图纸设计及审查时间包含在工期内)。
1.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总承包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总工程量60%时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含农民工工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结清证明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含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完成结算审计并经审计部门备案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含农民工工资);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无息)。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 对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由现状的1.5万立方米/天规模扩建至3万立方米/天,设计出水水质以初步设计第三章总体设计3.2.4设计出水水质确定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改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造)、水解酸化池(改造)、一期改良AAO池(改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改造)、高效沉淀池(改造)、污泥脱水机房(改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改造)、新建工程:应急事故池、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及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渠及中水回用泵房、污泥浓缩池、碳源投加间、次钠投加间、出水仪表间及配电间、进水仪表间、格栅冲洗泵房、加药间及危废间、电气工程、自控仪表、地基处理、基坑支护、现状管道改迁、拆除工程、附属配套(道路、绿化、管沟、管线等)、外立面出新、智慧水务、除臭设备、维持原系统运行(含变压器扩容施工时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临时用电工程)、备品备件购置;(2) 对城东污水提升泵站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与城东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泵站) 及其压力管进行改造,其中泵站规模1.5万立方米/天,压力管管径为DN600,长度约2km,包括但不限于:原提升泵站拆除、新建泵池、基坑支护、压力管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