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家驻厂服务采购项目(A包)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家驻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302000131项目名称: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家驻厂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00.0万元最高限价:700.0万元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家驻厂服务采购项目 | 1 |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应服务能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0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应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5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6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