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富源联合站工程(800m3玻璃钢罐)物资采购项目
塔里木富源联合站工程(800m3玻璃钢罐)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CYZB-KEL-2023156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拟对塔里木富源联合站工程(800m3玻璃钢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交货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盖孜库木乡100km富源联合站现场。
3、交货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90天内完成供货,提供满足技术规格书及相关规范要求的产品。
4、本次招标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按塔里木富源联合站工程上报计划最终审定价格制定。限价为:384万元(包含13%增值税、含到施工现场的运费、现场安装费用、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的所有费用)。
5、结算方式:结算挂账后,支付30%的银行存款、70%的承兑汇票。其中:银行存款的支付期、承兑汇票的出票期不得超过60日,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为挂账期满180日(质保金除外)。
6、监造:本项目采购物资现场安装制作,不需要监造。
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8、框架有效期:不执行框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产品。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能力的制造商,不接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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