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部分装置增设VOCS与CEMS在线分析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部分装置增设VOCS与CEMS在线分析仪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JW54-WZ004-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部分装置增设VOCS与CEMS在线分析仪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乌石化公司炼油厂、芳烃生产部、供排水生产部、化肥生产部经前期项目审查确定以下项目中需要采购VOCS和CEMS在线分析仪表:
项目一: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芳烃生产部废气排放治理项目增加一套VOCS;
项目二: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油销车间公路装车设施VOCS治理项目需增加一套VOCS;
项目三:乌鲁木齐石化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一区VOC提标改造项目增加一套VOCS;
项目四: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化肥生产部二化车间合成装置一段转化炉烟气氮氧化物排放综合治理项目增加一套快速氮氧化物分析仪和一套CEMS;
2.2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监测因子 | 数量(套) |
1 |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芳烃生产部废气排放治理项目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VOCS) | 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 | 1 |
2 |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油销车间公路装车设施VOCS治理项目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VOCS) | 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 | 1 |
3 |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一区VOC提标改造项目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VOCS) | 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 | 1 |
4 |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化肥生产部二化车间合成装置一段转化炉烟气氮氧化物排放综合治理项目 | 快速氮氧化物分析仪 | NOX、O2 | 1 |
5 | 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 | SO2/NO | 1 |
项目一: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芳烃生产部废气排放治理项目增加一套VOCS一套;
项目二: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油销车间公路装车设施VOCS治理项目需增加一套VOCS;
项目三:乌鲁木齐石化公司供排水生产部净水一区VOC提标改造项目增加一套VOCS;
项目四: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化肥生产部二化车间合成装置一段转化炉烟气氮氧化物排放综合治理项目增加一套快速氮氧化物分析仪和CEMS一套;
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2023年8月10日前到货。
交货地点:现场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方资质和业绩要求
3.1投标方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2投标方如果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本项目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项目授权书,并提供授权书的复印件。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4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供应商状态显示为“正常”。
3.8投标人所投产品业绩:投标人所投产品5年内(2018年至今)在销售所投同型号产品业绩不少于50套(VOCS+CEMS业绩总和不少于50套)。
3.9本次招标为不同项目的合并招标,为了统一管理,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同一个制造商(总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均可, 投标人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产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说明:本次招标为不同项目的合并招标,为了统一管理,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同一个制造商(总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均可, 投标人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产品;投标人中标后根据不同项目需要分别签订4个项目的技术协议;且不允许分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2 日20:00时至2023年6月9日10:00:00时,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3年6月14日9时5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7万元(柒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公司
联 系 人:司玉莲
电 话: 09916901392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老办公楼
邮 编:830019
联 系 人: 杜轶 朱晓辉
电 话:0991-6901808 0991-6903803
电子邮件:18998339@;duyws@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行号:31326501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7.其它
7.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7.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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