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广西石化液体化工产品装运至广东石化海路运输项目
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广西石化液体化工产品装运至广东石化海路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SH17-FW1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广西石化液体化工产品装运至广东石化海路运输,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对广西石化液体化工产品海路运输至广东石化的线路进行招标,项目总运量约60万吨,总金额约10080万元。项目运输量芳烃产品约24万吨/年,受生产或市场等因素影响可能有所调整。
2.2 招标范围:由中国石油华南化工销售公司委托的广西石化芳烃产品海路运输至广东石化的服务。
序号 | 启运港 | 目的港 | 预估运量(吨/月) |
1 | 钦州港 | 揭阳港 | 20000 |
上述运量仅为预估运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因具体市场销售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本次招标确定两家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运输工作。
2.3 服务期限:2023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30个月。
2.4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项目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标段
R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财务上独立运行,符合本次招标资格条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投标人须具有自主运营化工品船舶,且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船舶资质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①船龄不超过20年(含20年,建成日期不早于2003年6月1日);
②船长不超过113米;
③满载吃水不超过7米;
④载重吨在2000-7000吨范围内;
⑤保赔险保险额度不低于5000万元;
⑥符合CCS认证要求,且必须是1(Ι)型或2(Ⅱ)型船;
⑦船舶至少通过BP、CDI(不低于85分)、SHELL、SIRE、中石化等一家大型石油公司或国际协会认证标准,认证报告或证明文件须处于有效期之内。船龄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如投标当时还未通过认证,则需要提供在正式开展运输服务前通过认证的承诺。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产品的运输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承诺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未被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招标资格或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3.3.2投标人须承诺在过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违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未造成不良影响,在国家、省、市质量、环保、安监部门无不良记录,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未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3.3.3经招标方调研,投标人有不良信誉记录的,发生过一般B级(按招标方标准界定)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过重大社会影响被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其他要求:
3.4.1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①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关系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控股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隶属关系的。
②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属于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之间为近亲关系(配偶、父母、子女)。
③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拥有同一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之间为近亲关系(配偶、父母、子女),且股权比例不低于50%(即绝对控股)
3.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6月1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广州中国石油大厦20层 |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
联系人:熊广俊 | 联系人:艾希美 部门负责人:尚曌喆 |
电话:020-38932007 | 电话:18917163489 |
电子邮件:sc_xionggj@ | 电子邮件:x158505625@ |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 附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