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跟踪及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SF-WYZB-202306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跟踪及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1.6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并按财库〔2011〕181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文件《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2、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它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项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关于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执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至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后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服务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五塔寺东街
联系方式:崔晓英/0471-5967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C座607
联系方式:宿占英/15389821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宿占英
电 话: 15389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