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30028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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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6-08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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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3-06-11 09:3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6-26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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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2023-06-26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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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北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
行
审
投
【
202
3
】
6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北路
-
道路
。
项目建设规模
:
本工程拟对木兰北路
2240
米道路(通祥街至城北山洪沟板涵处)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内容包括沥青路面铺装,人行道拓宽,商业门口台阶改造,原有花池、树池改造,围墙改造,栏杆维修,道路标线、中央分隔带护栏、垃圾箱等工程及配套弱电工程、排水工程的改造
。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2监理范围: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北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工程移交及
缺陷责任期
等全部工作内容。服务内容
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管理
、环保管理和
合同管理,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1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1.3项目总监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1.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
3
年
6
月
2
日
9:00至202
3
年
6
月
8
日
17:
0
0
(北京时间,下同)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
1)市场注册登记:登陆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
2)办理数字证书: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
3)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备注: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 并办理数字证书(北京 CA、河北CA)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2019)143号)要求,承德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目前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飞天诚信和中天信安介质+河北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自即日起,承德市(市县两级)CA互认平台正式投入使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设立CA办理窗口。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
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
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
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
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投标人如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网站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6月26日
9时
3
0分
,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3)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请仔细观看网上开标操作视频并阅读网上开标注意事项(网站---资料下载-工具软件)。(5)请投标人使用最新版的承德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前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IE11浏览器操作,确保网络连接畅通。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请在开标时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远程解密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和网站技术。
注: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承审批字[2023]
70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第(五),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政府投资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项招标项目估算价1000
万元及以下的,鼓励招标人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未被发现并查实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但应当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投标人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的,属投标重大偏差,且应当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项目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将失信行为记录到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并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对所投标段上传《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如果不进行该操作,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
投标
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外围因素等
问题,提早上传,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未按规定上传《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投标
人
,将
按
无效投标
处理。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
、
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系人:
王铁
电话:
0314-7528613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号
联系人:
张衷川
、刘靖超
电话:
0311-8308
6867
温馨: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