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人脸识别监控摄像机安装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3-74
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人脸识别监控摄像机安装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218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218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
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采购一批人脸识别监控摄像机及配套安装与线路铺设;(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5.3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质保1年,运维巡检服务3年;
5.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18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至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凭CA锁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市民新村北街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371-86261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联系方式:王昊煜、李征、王保全:0371-6386887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昊煜、李征、王保全
电 话: 0371-638688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