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61002202201170101 招标编号: 赣建抚招字【2023】第G022号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招标单位名称
| 东华理工大学
|
招标工程项目
| 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新校区建设项目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藤绕饶家(东起福临大道,西至见贤路,南起颜坊村、北至尧家村地块)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抚州市临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2020-361002-83-03-034093
|
建筑面积
| 127355.89 平方米
| 层次
|
6 层
| 结构
|
框架
|
项目总投资
| 1500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60000.0万元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1)公共教学楼(五层、29037.4平方米)、师范学院(四层、9012.35平方米)、文法学院(四层、9425.81平方米)、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五层、14116.26平方米)、教师公寓(六层、4637.7平方米)、学生宿舍A(六层、13100.18平方米)、学生宿舍B(六层、13232.68平方米)、学生宿舍C(六层、13100.18平方米)、学生宿舍D(六层、13100.18平方米)、学生食堂(二层、6669.15平方米)、校门(一层、283.6平方米)、开闭所水泵房(一层、1640.4平方米)等 12 栋单体建筑;
(2)一标段建设用地范围内约700亩的室外市政道路、供配电系统、室外给排水系统等室外配套工程(不含景观绿化工程、智能化工程)。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标段)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建筑面积:投标人自开标之月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承建过单项合同建安费33652万元及以上或者总建筑面积101884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
技术负责人
|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
关键岗位人员
| 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以及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2、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必须将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中。 3、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至少承建过单项合同建安费33652万元及以上或者总建筑面积101884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评审依据:需提供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备注: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事后备案项目,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主要施工图的四项材料中的不少于两项的原件扫描件,以及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必备)。投标人所提交的施工业绩材料应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中可以查询,提供外省项目业绩的,应当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的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结果截图(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文字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无论是否中标,招标人均保留对其业绩进行核实查处的权力。 4、按《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赣建字【2021】11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 7、监管机构: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服务科,联系电话:0794-8267822。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公告
| 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3年06月29日(公告最短不得少于5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02日
|
获取方式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02日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联系人
| 杨锋
| 联系电话
| 0791-88858392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3年06月01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3年06月01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3年06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