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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广信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其广信区交警大队机关及旭日中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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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上饶市广信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其广信区交警大队机关及旭日中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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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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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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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MYZFCG-2023-002#-1项目名称:广信区交警大队机关及旭日中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00 元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饶购2023F*******###市****局交通警察大队_公用支出1项********.00元详见公告附件饶购2023F*****###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1套********.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发票、银行转账****局****局出具的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若委托**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通过“****网站和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网注册并且已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印章)的供应商。********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6880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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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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