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化工销售公司营口分公司生产操作服务采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北化工销售公司营口分公司生产操作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化工销售公司营口分公司生产操作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营口分公司罐区生产操作服务及库区现场管理、自用库房理货等生产任务。作业范围是负责液体产品到达罐区的接卸、储存、装船、装车、倒罐及消防系统运行等操作作业,预估作业量35万吨/年,三年合计105万吨;负责库区日常管理及自用库房理货管理。
2.2服务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3服务地点:东北化工销售公司营口分公司。
2.4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
3.2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危险化学品罐区生产操作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3建立本服务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操作负责人须取得装卸管理人员类型的《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提供组织架构、从业人员名录、劳动合同、装卸管理人员类型的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3.4具备危险化学品罐区应急处置能力。(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2年的演练记录。)
3.5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
3.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cn)查询无行贿犯罪;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需提供书面承诺)。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日17时至2023年6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6月2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28号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 | 邮 编:110031 |
联系人:张禹 | 联系人:李明庚 范涵冰 |
电话:0417-6264675 | 电话:024-82656529 |
电子邮件: dbzy@ | 电子邮件:syzb01@ sy82656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