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2023-2025年采油气液面监测技术服务集中资格招标
塔里木油田2023-2025年采油气液面监测技术服务集中资格招标
招标编号:ZY23-XJT18-FK136-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公司2023-2025年采油气液面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涉及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等项目实施单位, 工作量(预计)287井次,服务总金额(估算)3244万元。
为提高招标和生产组织效率,塔里木油田拟对该项目采取集中资格招标的方式优选确定资格合格申请人名单。本阶段不涉及工作量分配,当发生实际作业需要时,将在集中资格招标基础上二次选商,合理确定服务承包商,由塔里木油田公司各项目实施单位与中标人分别签订。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塔里木油田2023-2025年井下作业期间的液面监测技术服务。井下作业期间发生井漏失返,需要委派专业服务队伍到井及时对管内、环空进行实时液面监测,以判断井下情况。
2.3入围有效期:2023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所辖各区块。
2.5 标段划分: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存在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不适于参加投标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液面监测队伍不少于5支(每支队伍包含队长1人、操作工1人),队长、操作工从事液面监测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证)。
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人员简历;(2)对应人员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3)提供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4)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数量不低于5套,并具有防爆功能。每套设备包括:监测仪2台、发射枪2支。设备标定检验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设备清单、设备照片、设备防爆标识照片或国家许可的防爆证书;(2)提供设备购置发票(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或租赁合同;(3)设备说明书,能证明主要设备参数;(4)设备标定检验合格证书扫描件。
资料提供说明:特种设备、计量设备等有明确规定必须由第三方机构检验合格的,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扫描件。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钻试修液面监测技术服务的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井号及服务日期);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 QHSE要求:
3.5.1申请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5.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申请人需按照《申请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申请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 style="margin-left: 21pt;">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最近三年(2020-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申请人未按照《申请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1登录网址:
5.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2023年6月02日08:00至2023年6月08日23:59(北京时间)。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5.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申请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3137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 16:00-19:30。
5.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申请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申请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申请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6.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人的投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电 话:xj_chenxiaojie@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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