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同辉花园项目VRV空调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现就星辰同辉花园项目VRV空调采购安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3GFWAZ01021)澄清及答疑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无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
现修改为:“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合同额8%,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同本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预计施工工期延期的,由发包方在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或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中增加“(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适用,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相应承诺(适用于单项合同估算价 1 亿元及以下的政府投资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①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参加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组织的信用评价且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最高等级。
②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一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
备注: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信用等级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上述第 2 个不良行为记录要求。”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非政府投资项目)
致:(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参加(填写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填写专业类别)信用评价,且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填写信用评价等级)。
2.我单位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一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3.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 年月日”
3、本项目图纸清单详见答疑澄清附件。
注:此澄清及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项目单位:合肥通源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运河新城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18656071861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9室
联系人:羿志朋、刘志伟
电 话:0551-63733826、63736282
2023年6月1日
附件:
图纸清单.zip
招标澄清文件PDF版(签章).pdf
澄清修改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