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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3年第三批预拌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福建 |
发布时间: |
2023-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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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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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城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2023年第三批预拌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QZZXZXCZ2023033二、项目名称:2023年第三批预拌混凝土采购项目三、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合同包1:约18万m3,包括但不限于北峰、江南、南安丰州等片区混凝土供应;合同包2:约44万m3,包括但不限于城东、东海、洛江等片区混凝土供应;具体见后附《项目货物(服务)一览表》及“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3、拟投入本项目的搅拌站应配有2条及以上的自动化搅拌生产线,且每条生产能力应达到180m³/h或以上。4、承诺优先保障供应招标人的建设工程。5、投标人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本年度内累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不得高于两起(含两起),本年内无较大安全责任事故。3年内无因产品质量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或质监抽检不合格记录(需承诺)。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0、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31日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6日18时00分登录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十一、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已过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次性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已过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十二、本项目中标人必须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三.货物、服务类”规定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全部支付,且每个合同包7万元整;合同包1由中标人全部支付,合同包2按实际中标家数均摊支付(四舍五入到人民币千数)。交易服务费银行账号: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5001010400446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十三、联系方式招标人:泉州城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688号城建水墨芳林8号楼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705060505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E-mail:qzzxzx@邮编:362000电话:0595-29016288、18559571199传真:0595-29018566联系人:陈女士监督管理部门:泉州城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688号城建水墨芳林8号楼联系电话:0595-22789137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
收款人: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5000095112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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