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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交通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碎石、水泥、沥青等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市交通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碎石、水泥、沥青等原材料采购,招标人为营口市交通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营口市交通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碎石、水泥、沥青等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营口市交通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碎石、水泥、沥青等原材料采购。
2.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各标段可以兼投兼中,划分如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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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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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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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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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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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砼碎石、机制砂、石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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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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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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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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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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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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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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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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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稳定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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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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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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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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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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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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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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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3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批供货。招标人发出采购指令后,供货方所提供的材料在7天内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包括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验收、售后服务等,具体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中供货要求。
2.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
3.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投标人参与第四标段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3.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在线获取。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6月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现场获取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4.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09:30时。
5.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09:30时。
5.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市交通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菜市街中兴里9号
联系人:马正全、鲍洪东
电话(传真):0417-297220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王梦迪、李宁
电话: 024-23388267
电子邮件:lngczb@
注:如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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