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亮化工程需求参数公示
我部拟对某部亮化工程,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需求参数(含工程量清单)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亮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ZJZLHS2023-0229
三、公示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3日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质量技术标准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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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某部亮化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 详见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 30日历天
| 黄山市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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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6、其他:有效投标人少于6家,本项目流标。
六、供应商对需求参数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461257220@(需方)同时抄送至769869384@(代理机构)。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需求参数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周先生 :0559-3325536,邮箱:461257220@(需方)
徐工:0559-2324200,邮箱:769869384@(代理机构)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郑先生
办公电话:0559-3325523
附件:
【工程量清单】某部机关院内亮化工程.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