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项目概况
浉河区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指挥中心设施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23-19 |
| 2、项目名称:浉河区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指挥中心设施设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487,839.39元 |
最高限价:1487839.39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信浉财公开招标-2023-19-1 | 浉河区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指挥中心设施设备)项目 | 1487839.39 | 1487839.39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内容包括十二个部分,分别为(一)指挥中心数字应用;(二)指挥中心数字应用区综合布线及网络配套设施;(三)指挥中心数字应用配套;(四)指挥中心数字应用环境调节系统;(五)指挥中心数字应用推广配套;(六)指挥中心数字应用门禁考勤系统;(七)指挥中心数字应用书柜桌椅;(八)基础设施;(九)基地物联网移动工作站;(十)指挥中心驾驶舱﹣增项;(十一)指挥中心消防配套设备;(十二)指挥中心数字场景应用及数字化打造,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5.2资金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 5.4所含设备质保期:12个月; 5.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六、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12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6月01日 至 2023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
| 3.方式:投标企业首先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农业农村局 |
|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行政服务中心院内 |
| 联系人:王忠亮 |
| 联系方式:1361376171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灏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太古广场B座14楼 |
| 联系人:王金喜 |
| 联系方式:1853761699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金喜 |
| 联系方式:18537616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