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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藁城市招标/资审公告石家庄市藁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新建智能化粮库项目(二期)施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藁城市招标/资审公告石家庄市藁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新建智能化粮库项目(二期)施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3-06-01
详细内容:
石家庄市藁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新建智能化粮库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藁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新建智能化粮库项目(二期)施工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藁行审批复[2022]01-1500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石家庄市藁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新建智能化粮库项目(二期)施工。

(2)建设地点:藁城区贾市庄镇省道衡井线南侧、定魏线东侧,北临衡井线、西临现状定魏线、南临果园、东临规划改道后衡井线。

(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

24240吨高标准、智能化粮仓,建设平房仓7#、8#及综合业务楼、营业大厅、门卫、消防水池、室外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5969.24㎡。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1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状况良好;

(5)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开标现场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郑重声明: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 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单位: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11-88167929。

3.1.2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注:(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1880195。投标人请及时办理河北

CA,联系方式 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2)投标人须同时在下载招标文件。

2、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3、特别: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CA 数字证书,注册完之后必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确认投标、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2

09:00:00至2023-06-30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市中建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东城南街 123 号

地址:石家庄市天山大街红馆商务A座1101室

邮编:

05216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马向阳



联系人:米立宽

电话:

0311-67096571



电话:1313119755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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