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永土挂告字[2023]第013号
经永兴县人民政府批准,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挂牌事宜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主要
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 | 2023G015#
| 永兴县太和工业园
| 19404
| 工业用地
| 10年
|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9米;其他详见永规条字[2023]041号文件
|
171.7792(其中土地价款120.31万元,地面建(构)筑物价值51.4692万元)
| 10万元及其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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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1.该地块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意向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地上情况(地形、地表现状、道路、杆线等),对地表以下及地质情况要详细了解,勘查清楚;竞得人在使用土地时,对地表以下出现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具体规划要求详见永规条字﹝2023﹞041号文件。2.依据永兴县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委托县自然资源局对位于永兴县太和工业园四宗违法违建地面建(构)筑物进行处置的函》永财资函[2023]14号,确定该项目违建地面建(构)筑物价值为51.4692万元,拟对该宗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违建地面建(构)筑物与土地一并处置,增值部分计入土地增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根据《郴州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规定》(郴政办发〔2019〕19号)的有关规定,在报名截止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市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违规参与竞买的,依法承担取消竞买资格或者废止土地交易的相关法律责任。
1.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价款,且经催缴后仍未缴清的;
2.因自身原因造成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且未整改到正或引发了重大信访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3.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增加容积率建设,且不自觉履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不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的;
4.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未整改到位的;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失信黑名单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郴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为120.31万元。挂牌活动结束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部分自动转为定金(定金的具体数额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总价款的20%以内约定);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申请人按照挂牌出让须知中的要求购买数字证书,自2023年6月5日起自行从网挂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人应认真踏勘本次出让地块现场,并详尽了解挂牌出让文件所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通过网挂系统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挂牌出让文件所列要求。
七、符合竞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8日16时按照网挂系统提交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八、竞买申请人参与报价及竞价应遵循挂牌出让文件中《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相关要求。
九、本次挂牌时间为2023年 6月20日至2023年6月 29日9时。
十、网上挂牌结束后,网挂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应当从网挂系统自行下载《竞买申请书(网挂)》样本,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要求向挂牌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最高报价者与挂牌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办理有关手续;不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将按前述规则和须知的有关规定处理,取消竞买资格,并宣布网上挂牌竞得结果无效。
十一、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二、网挂系统确定的最高报价者拒绝与挂牌人签订纸质《成交确认书》,或者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视为违约,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处理,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十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相关资料;公告内容如有变更,请到中国土地市场网(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735—2369360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3)永兴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兴县永兴大道371号
联系电话:0735—5535582
联系人:廖勋智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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