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2023年法院E键送达机租赁项目”(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16)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速递部与法院合作的E键送达项目,需租赁5台全新的专用高速彩色设备与项目配套,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保、耗材供应(含纸张)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1名成交人,预估采购金额80万元(含税)。
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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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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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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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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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E键送达机租赁(含用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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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元/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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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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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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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实际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本项目所需的机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保(延保)以及使用的纸张、墨盒等耗材、日常维修等均由应答人提供,最后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增值税发票税费、人工费、材料费、维护费、运输配送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三)服务地址:
宁波市中院:鄞州区兴宁东路568号;
江北法院:江北区清河路28号;
鄞州法院: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
高新法院:高新区创苑路98号智慧园C8号楼;
邮政中心局:鄞州区鄞县大道788号。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年(合同结束前,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则合同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各级单位在本单位招标权限内根据招标流程规定进行)。
(五)供货及安装调试期限:合同签订后1日内完成供货,2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六)需求部门:速递部。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应答人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3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4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5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应答人:请于2023年05月3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应答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磋商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应答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3.2磋商文件售卖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缴费联系人:蒋雨奇,联系电话18258177604(购买标书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告知缴费联系人)。标书费及保证金打款账户: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3110830019310008449。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购买磋商文件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3.3注册成功的潜在应答人,请务必在磋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承担。
3.4购买磋商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答人购买磋商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应答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或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潜在应答人注意查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电子版应答文件递交平台: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应答文件。
4.2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06月07日10:00:00(北京时间),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或纸质版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4.3 电子版应答文件签到时间:请于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应答文件“签到”流程。
4.4 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供应商须至递交地点或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4.5 电子版应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应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应答文件的编制,并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应答文件进行解密。
4.6 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应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应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 中下载)的电子版应答文件。
(2)纸质版应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版应答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应答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应答文件与纸质版应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应答文件为准。
4.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8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9 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应答文件
4.9.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9.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应答文件;
4.9.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4.10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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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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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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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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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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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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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03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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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蒋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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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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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蒋雨奇,赵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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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25817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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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jiang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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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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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3110830019310008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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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