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西干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JZSJ-202305SZ-041001001)招标公告 2023-05-31 15:02|发布单位: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3-06-25|项目监管地:沙市区|
【项目概况】
沙市区西干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荆州市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SJ-202305SZ-041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2-2023-00275
3、项目名称:沙市区西干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3.87(万元)
6、最高限价:73.87(万元)
7、采购需求:
(1)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沙市区西干渠段塔桥路至豉湖路及周边区域,总长度约5千米。整治内容主要涉及对沙市区西干渠段沿线的86处排口实施全面调查,对混流排口实施改造,新建电动节制闸12座。对西干渠进行沿线截污,护坡清理,西干渠沿线小区及背街小巷道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西干渠沿岸环境实施整治。(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勘察设计内容,包含勘察(初勘、详勘、岩土工程设计等内容)和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等)及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跟踪工程实施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而提供的全部技术支持和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10。其中:后续服务为跟踪工程实施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2)资质条件要求:具备不低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乙级资质,且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资质。(3)业绩要求: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水环境生态修复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设计合同中未注明规模指标,应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需为设计单位,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2)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三)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四)其它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要求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投标人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2)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件加盖公章);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荆州市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2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荆州市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2)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4)因导致的招标公告信息不一致时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荆州市沙市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100号
联系方式:18972119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义乌小商品城一期16栋西侧3楼
联系方式:0716-85151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洁
电话:15027078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