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BSAA-F1001(JJTZ20230086)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7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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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车辆定点维修入围项目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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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72.00万元/年。
2.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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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72.00万元;
3.最高限价:72.00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5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1:3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入围)单位价格执行。(开标现场不足15家或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的投标供应商不足15家,项目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至2023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方式:现场资料审核通过后,现金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6月01日至06月07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有汽车整车维修二类以上(含)维修资质。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招标代理内部编号:JJTZ2023008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某单位
地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陈老师 15618519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联系方式:黄老师、陈老师 17693420521、19521433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 176934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