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寿县发展改革委备案表
1.4 项目代码:2304-340422-04-01-124169
1.5 招标人:寿县寿州置业有限公司
1.6 项目业主:寿县寿州置业有限公司
1.7 资金自筹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GCSX0098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GCSX0098-1
2.5 建设地点:寿县城南新区隐贤路南侧,通淝路东侧,安丰路北侧,众兴路西侧。
2.6 建设规模:春和景明项目住宅用地,地块用地面积87840.2m2,建筑面积约234492.85m2,用地可规划最大容积率≤2.0,建筑密度≤26%,绿地率≥40%,建筑限高54m。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缺陷责任、移交及保修等内容。本项目分为两期实施。
2.7 合同概算价:总计约80358.76万元,包含设计费914.5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9444.21万元,各期概算如下:
其中:
一期:设计费468.6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36616.72万元;
二期:设计费445.9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2827.49万元。
2.8 计划工期:
总工期1460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项目首开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20个日历天,其他区域设计工期不超过60个日历天;
施工工期:首开区计划2023年7月1日开工,至2023年9月20日主体结构完成至5层板,至2025年5月20日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首开区以外区域开工时间由招标人安排,总工期不超过24个月,至2027年6月30日前整个项目所有楼栋完成竣工验收。
具体实施由招标人根据需要确定,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EPC工程),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内所有内容,功能齐全,确保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及为本项目服务的售楼部、样板房等的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后期服务,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和国家设计深度要求)等,确保各专项评价、专项设计、施工图(含二次深化设计)等各项设计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并承担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建筑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对专业配套工程、分包工程等进行协调及总承包管理、项目施工所需要的道口设置、场地准备及安全保障措施、缺陷责任、移交及保修等内容。
2.10 项目类别:建筑工程总承包(EPC)
2.11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本项目要求达到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
另本项目实行优质优价办法,即本工程获得省级或国家级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给予10万元奖励;本工程获得安徽省“黄山杯”的给予2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金额累计不得超过3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参与本工程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
3.3.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若施工负责人有其他在建项目的,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完成更换(从原项目退出,可调整到本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否则视为违约,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执行各省相关规定)。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社保证明: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主管部门网页查询截图)。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需要同时满足两个岗位的资格要求。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按照信誉要求提供①~③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注: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存在以下情形。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查询截图或加盖公章的承诺)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cn)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以本中心网站服务器时间为准)。
4.2 地点:网上获取,获取网址: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3 方式:
4.3.1潜在供应商(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4.3.2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4 售价:0元
4.5 相关事项:
4.5.1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技术或操作疑问,请拨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4.5.2 CA锁(证书KEY)办理、续费、登录等问题,请查阅本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内容,也可拨打驻交易中心电话0554-6818265-4。
4.5.3 项目相关情况疑问(咨询)请与本公告联系方式中的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
4.6 本招标公告:2023年5月30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9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9日8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同步开标)。
7.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县寿州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宾阳大厦A座
联系人:王善浩、丁春生
电话:15105108211、1370140807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寿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宾阳大厦A座23楼
联系人:宋崇崇、刘思源
电话:18130183311、15955164909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具体通知请投标人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查看。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至现场参加开标。如有人员到现场应当做好人员健康防护工作。如因系统问题无法远程解密,投标人请咨询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技术客服电话:400-998-0000。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809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3 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为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供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淮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从“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解密。
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必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投标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9.4 异议(质疑)联系人:王善浩、丁春生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15105108211、13701408074
9.5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由投标人从下述(1)(2)(3)项中任选一种形式:
(1)投标保证金形式;
(2)投标保证金电子(或纸质)投标保函形式;
(3)符合投标保证金免除条件的情形。
9.6 投标担保提交方式:
(1)采取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通过银行转账、电汇、保证保险或网银支付等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户名: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寿县寿春支行
账号: 182746788902
(2)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通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具体操作可参考
(3)符合本条①或②任一项的可以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①独立投标人(或任一联合体成员)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建筑业”划型标准为中小企业的(含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②独立投标人(或任一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淮南市城乡建设局“淮南建筑企业征信评价系统”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在120分及以上(A级)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分查询截图)。
注:同时满足①②情形的任选其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