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部钻探2023年吐哈钻井公司钻井队生产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ZY23-XJX03-FK025-0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吐哈钻井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背景:吐哈钻井公司鄯善、三塘湖、西南区块、北疆区块所属钻井队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固体垃圾、生活污水,拟公开招标选择承包方根据用户需求,自备车辆及人员,及时进行井队生活、工业垃圾及生活污水的清运处置工作。
2.2项目单位:西部钻探吐哈钻井公司。
2.3服务地点:鄯善、吉木萨尔、三塘湖、川渝地区。
2.4项目金额:445万元(含税);
2.5项目承办人:李行军 联系电话:0991-7890859
用户联系人:沈霞 联系电话:13239733325
2.6服务内容:乙方自备车辆及人员,根据委托方清运计划及时进行井队生活、工业垃圾及生活污水的清运处理工作。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1:吐哈区块,井队固体垃圾、生活污水拉运及处置服务,每个井位每月预计清运4次,按照公里数、工作时长、车辆吨位、井队距离计算实际工作量。预计金额:85万元;
标段2:北疆区块,井队固体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拉运、处置服务,单队每月最大拉运次数分别预计为4次。预计金额185万元;
标段3:西南区块,井队生产垃圾、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厕所清理服务,每个井位每月预计清运2次。预计金额175万元。
2.9报价要求:本项目设最高限价。在服务项目内容和服务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一次报价,上报整体价格下浮率。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否决投标。最高限价详见《2023年吐哈钻井公司钻井队生产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最高限价表》。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投标人近三年必须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供应商,以下列平台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提供截图)
3.1.3.1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查询网址是:http://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联系人:李行军联系电话:0991-7890859用户联系人:沈霞 联系电话:13239733325(答疑技术问题)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招标中心604室)联系人:郝之明 电话: 0991-7890688 邮政编码:830026 电子邮件:haozhiming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8.其它8.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8.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敬请关注“中油新投”。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自3月1日起不再在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中标通知书)。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
联系人:李行军联系电话:0991-7890859
用户联系人:沈霞 联系电话:13239733325(答疑技术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招标中心604室)
联系人:郝之明 电话: 0991-7890688 邮政编码:830026
电子邮件:haozhiming @;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8.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8.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自3月1日起不再在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中标通知书)。
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